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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学院档案征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档案征集工作,防止档案的损毁和流失,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国家档案室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学校、集体、个人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校档案室负责档案的具体征集工作。 第二章 档案征集 第四条 档案征集范围 (一)学校及前身院校相关档案史料; 三台中学堂简易师范科(1907-1908)档案史料; 台州府中学堂简易师范科(1908-1911)档案史料; 省立第六中学简易师范科(1911-1916)档案史料; 会稽道第三师范讲习所(1916-1917)档案史料; 省立第六师范学校(1917-1923)档案史料; 省立第六中学简师部(1923-1944)档案史料; 省立台州师范学校(1944-1949)档案史料。 台属联立女子师范学堂(1913-1925)档案史料;; 台属联立女子初级中学堂(1925-1931)档案史料; 旧台属联立女子师范学校(1931-1935)档案史料; 旧台属联立女子简易师范学校(1935-1941)档案史料; 临海县立简易师范学校(1941-1943)档案史料; 临海县立师范学校(1943-1949)档案史料。 台州中学师范部(1949-1950)档案史料; 台州师范学校(1950-1954、1969-1971、1974-1978)档案史料; 临海师范学校(1954-1958、1959-1967)档案史料; 台州工农师范学校(1967-1969)档案史料; 台州师范学院台州分校(1974-1978)档案史料; 台州师范专科学校(1958-1959、1970-1974、1978-2002)档案史料; 台州学院(2002-今)档案史料。 (二)4所合并学校相关档案史料; 台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1979-1995)档案史料; 临海师范学校(1978-2000)档案史料; 台州卫生学校(台州护士学校1949-1955、台州卫生学校1958-1963、1971-2003)档案史料; 温岭师范学校(1935-2007)档案史料; (三)其他与我校办学历史有关且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五条 档案征集内容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资料、照片、题词、纪念品等。 (二)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的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三)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各类大型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等。 (四)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国家、省部级的各类表彰、奖励的资料、实物。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等)。 (六)具有历史价值或代表意义的教具、教案、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七)各时期学校制发的各类校徽、校标、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等)、纪念章、票证等。 (八)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及拓片。 (九)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等。 (十)其它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第六条 档案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凡属单位、个人收藏的档案史料,经协商自愿捐赠的,均由学校档案室办理捐赠手续、颁发收藏证书并提供档号以作永志。 (二)接受寄存、保管。对于一些不愿或不便捐赠的物件、史料,本人有寄存意愿的,学校档案室可代为保管,寄存者仍享有其所有权;没有寄存意愿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由学校档案室复制、复印、拍照后,归还原件。 (三)收购。有意愿将档案史料出售的单位、个人,由档案室报学校后协商收购。 (四)其他合法方式。 第七条 征集档案时,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表明身份和工作任务的证明材料。征集人员应当在征集完成之后20日内将征集到的档案移交校档案室。 第八条 在征集中,对档案的真伪或者价值有异议的,校档案室或者档案所有人可以将其提请档案鉴定委员会鉴定、评估。 第九条 本办法第五条所列档案属于学校所有的,档案持有人必须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 提倡和鼓励单位、个人向校档案室捐赠档案。 第十一条 捐赠、出售的档案归学校所有。捐赠档案的单位、个人及其后人对其捐赠的档案享有优先和无偿利用权,并可以对所捐赠的档案中不宜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他人利用的意见,校档案室应当维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校档案室对征集到的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三条 对向校档案室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由学校或档案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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