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度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按照《台州学院部门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的规定,请各部门收集、整理本部门2020年度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并立卷。
二、归档要求
1.做好文件材料的鉴定、整理工作。各部门要对收集到的文件材料进行初始鉴定和系统排列。
2.做好立卷工作。要求案卷标题拟写简洁,页码编制准确(文字面均需编制页码),卷内目录、备考表填写规范,装订结实美观。
3.纸质、电子档案双套归档。各部门在归档时,保管期限为永久与30年的档案,同时报送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各一套。保管期限为10年的档案只要求报送纸质档案。
4.通过档案系统报送档案目录。
三、归档时间
请各行政部门于2021年5月底前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档案材料。联系电话:51005,51175。
档案馆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