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综合档案室
学校的档案工作,长期以来是由校长办公室文书人员兼管。1978年后,由于学校领导的重视,档案工作开始逐步走上了规范管理的轨道。1990年9月,根据《档案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成立了综合档案室,隶属校办公室,由校办副主任郭秀撑兼主任(1990.9—2003.3),配备专职档案员2名。2003年3月,综合档案室独立建制,由一位副校长分管。综合档案室现任主任王少苓(2003.3至今),另配备专职档案员2名。
本校的综合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也是永久保存和提供本校档案利用的服务部门。它一方面主管学校档案工作,对全校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集中统一管理,另一方面又向全校师生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档案工作法规,提高全校师生的档案法制意识;负责起草全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的制订、实施和督查;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档案材料的积累、整理、归档及验收工作;负责全校档案的征集、接收、整理、分类、编目、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负责档案数据的录入、开放、保密和管理工作;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专题目录等各类档案工具;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理论和档案工作实践研究,参加各种档案学术交流活动;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负责全校专(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了保证学校档案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1990年11月,学校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其中重点提出了要在学校内部形成一个相对稳定,并具有一定效率的档案工作网络。为此,校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2名,并要求各部门指定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截至2006年,全校有兼职档案员38人。自档案工作网络建成后,学校综合档案室的的职能得到了充分地发挥,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了经常的监督与指导,同时也及时地帮助解决了各部门档案工作所遇到的疑难问题,从而保证了各部门立卷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