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二、教学常规管理


二、教学常规管理

(一)课程考核管理

课程考核是检查教学效果、评定学生成绩、提供教学反馈信息、评价与检查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为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校严格考试制度,规范考核程序。从1981年起,规定试卷要经教研组长审批,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1982年采取试场混合编排法,相邻考生不同卷,每一试场有两名监考教师。1983年制订《关于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规定》,1985年规定期末考试出A、B卷,由教务处抽签确定一份为期末卷,另一份作补考卷。同时建立专业科办公室考试值班制度和教务处领导试场巡视制度。

2002年,学校制订了《台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一般以闭卷、笔试为主,也可以根据课程性质和年级特点,采用口试、口试与笔试并用、开卷考试、课程论文及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考查一般只进行平时阶段测验。考试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其构成比例应在教学进度计划中加以说明,但必须以期末考试的成绩为主,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也可采用两级制(合格、不合格)记分。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换算关系为:1、百分制换算为五级制:100—90优秀、89—80良好、79—70中等、69—60及格、59—0不及格;2、五级制换算为百分制: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45分。百分制与二级制的换算关系为:1、百分制换算为二级制:60分及以上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2、二级制换算为百分制:合格75分、不合格45分。

2003年,学校出台了《台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05年下半年,学校为确保出卷质量,要求任课教师要出期末考试试卷A、B、C三卷,并将试卷抽查作为常规工作来抓。2006年,学校颁布并开始实施新的《台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课程考核的基本要求、命题与试卷制作、组织与实施、阅卷与成绩评定、缓考与补考等相关内容,有效地规范了课程考核各个环节的实施。同年,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认定处理办法》的精神,学校颁布并开始实施《台州学院学生考试违规认定处理办法》,明确了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处理的程序,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考试违规行为及其违规认定和处理纠纷的发生。

为了整顿考风考纪,学校除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还建立了校、院两级考试巡视制度。在每次期末考试期间,由校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和教务处人员组成校级巡视队伍,各二级学院则由院领导、教务人员、辅导员组成院级巡视队伍,对考试进行全面的巡视,督促监考人员做好监考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课程安排管理

2003年,学校制订的《台州学院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试行)》(台学院发〔2003〕164号),明确规定了课程安排管理主要包括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和课表编排管理两部分。

教学任务安排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做到准确及时。教学任务的确定以教学计划为依据,教学任务的落实以学期为单位。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有如下一定的程序:1.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在校生数(新生为计划招生数),确定下一学期本学院各班级应开课程,向教务处提交下学期开课计划。2.学校教务处汇总好各二级学院的开课计划表,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核对。核实后向各二级学院下达其应承担的教学任务。3.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授课教师,并向教务处上报教学任务落实情况。4.教务处对上交的二级学院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协调,重新落实。最后,汇总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编制《院(系)班级教学任务一览表》和《院(系)教师教学任务安排表》,并将其返回各院(系)。

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学校要求做到:1.先安排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以保证教学质量。2.专业课主讲教师应至少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3.见习助教先参加课程辅导,或安排少量公共课教学,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课教学任务。4.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除进修之外,原则上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5.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教学任务须提前一个学期安排落实,在由二级学院组织试讲并认可后方能上课。6.三个以上自然班合班的大课,必须安排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并根据需要配备辅导教师,以保证辅导、答疑、实验、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质量。

课表是保证教学计划正常实施和教学秩序稳定的文件。在编排课表时,学校要求做到:一要合理组织教学过程的时间、空间、人员;二要力求做到准确合理;三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统筹安排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实验室等教学设施。课表编排也有一定的程序:1.根据《院(系)班级教学任务一览表》和《院(系)教师教学任务安排表》,先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编排大学英语、体育、竞赛决赛、思想政治等全校性公共课程的课表初稿,并将其下发至各二级学院。2.各二级学院根据《院(系)班级教学任务一览表》和教务处下发的课表初稿,编排出其余各门课程的课表,并及时上交教务处。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上交的课表进行审核和协调,再返回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如发现问题可及时到教务处协商调整。课表由教务处负责编印与下发。

在2005年9月以前,课表编排工作全部是由手工操作完成的。以后,“现代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投入试运行取得成功,并初步建成选课系统、成绩登录与查询系统、教学计划管理系统、智能排课以及各类教学信息查询系统等,且实行多级密码安全管理,逐步实现课表安排工作的网络化和信息化,从而保障了三个校区教学常规工作的有序进行。

2007年,学校制订了《台州学院排课及调课管理办法》(台学院教发[2007]93号),将排课的程序修改为:1、各学院根据培养计划核对下学期开课信息,经主管教学院长确认无误后,教务处下达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2、各学院应审核担任主讲任务的教师任课资格,并落实教学任务。3、教务处与各学院根据教师上课时间及教学场地要求共同排课。若上课时间及教学场地要求不符合课程表编排原则,教务处可进行适当调整。4、各学院及任课教师对课表认真核准后,教务处确定下一学期教师课表、学生课表和教室课表,由各学院张贴公布。同时还对教师调课作出明文规定,要求教师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无突发事件或事先未办理调课审批手续,任何人一律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他人代课。凡擅自变动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者以及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须按一定的程序办理申请调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