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学质量监控
(一)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制度
为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浙教高教〔2007〕33号)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2007年7月,学校印发了《台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台学院发〔2007〕96号),规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主要围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三个方面进行。学校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安排在学年度末。考核的办法为:先由教师本人填写《台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以及《台州学院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交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教师上报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建设、研究、奖励及指导学生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结合教师教学质量测评成绩,确定相应的等级,填写《台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并通知教师本人。教师如有异议,可向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工作小组要受理教师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一些工作小组无法处理的问题,提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讨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将由学校职能部门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岗位聘任、晋升、津贴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定时,实行教学工作业绩“一票否决制”,而且对考核成绩连续两年为不合格者,则停止其教师资格,不得担任教师工作。
(二)教学督导制度
早在1996年学校就成立了教学督导组。2003年,台州学院教学督导组成立后,又于同年更名为台州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关于成立教学督导组的通知》(台师专字〔1996〕11号)、《台州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试行)》(台学院发〔2003〕61号)和《台州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台学院发〔2007〕165号)等文件精神,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在学校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协助教务处对学校及各院(系)的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组织机构。
学校教学督导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对全校教学工作的过程、环节及其效果进行针对性调研,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2、调研各院(系)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的情况和经验,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规定,指导各院(系)按上级规定做好有关工作;
3、检查并督促各院(系)及有关部门执行教学管理文件和制度(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
4、了解师生对学校教学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和规定的意见、建议与要求,并及时向教学主管部门反映;
5、对各院(系)的教风建设、学风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学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6、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评估和检查;
7、组织听课,要求对听课对象的讲课内容作简要记录,并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作简要评述,听课记录交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8、完成校领导直接交办的与教学督导有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校历届教学督导名单:
第一届教学督导组名单
顾问 邵全建
组长 蒋承勇 副组长 郑恩铭
组员 夏崇德 毛章伟 张宪尧 洪方权 郑宏志
本届督导组任期为二年(1996年11月到1998年10月)
第二届教学督导组名单
蒋承勇 郭友于 金则新 邵全建 邵伟国 张宪尧
夏崇德 郑人瑞 洪方权 郑宏志 郑恩铭 毛华奋
顾问 邵全建
组长 金则新 副组长 邵伟国
本届督导组任期为二年(1998年11月至2000年10月 )
第三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名单
张明龙 郭友于 邵伟国 夏崇德 郑人瑞
毛华奋 潘晓东 郑宏志 郑恩铭 叶云鹏
江松令 陈彩忠 鲁正火 张柏江 赵云宏
王天民 马兆掌 孙绍临
主任:张明龙
副主任:郭友于、邵伟国
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杜才平任办公室主任。
本届教学督导委员会任期二年(2003年7至2005年7月)。
第四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名单
张明龙 郭友于 邵伟国 夏崇德 叶云鹏 郑人瑞
赵应宗 毛华奋 陈彩忠 潘晓东 董大伦 鲁正火
郑宏志 王植鑫 郑恩铭 周宛屏 王天民 张荣明
赵云宏 沈芝萍 陈建吉 王加人 郑云郎 符建元
王小岗 谢祖锡 杜才平 鲍思伟
主任:张明龙
副主任:郭友于、邵伟国
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杜才平任办公室主任。
本届教学督导委员会任期二年(2005年9月至2007年8月,后延聘一年,至2008年8月)。
(三)学生评教制度
从80年代中期开始,学校开展了学生评教活动。1987年制订《台州师专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先在英语科试点,然后全面铺开。但由于在评教指标、操作方法和评教结果的使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未能持续开展。从1995年开始,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学生评教活动,评教指标体系共设四个一级指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2000年,在完成省教育规划课题“学生评价教师教学研究”后,评教工作更趋现代化和科学化。从2001年开始,使用光标阅读机和我校教师自编的统计程序,评教数据完全由计算机处理,并对一级指标进行了分解,设立了13个二级指标。凡学生评教连续两个学期位居后10名者,则实行高职低聘。2003年,学校制定了《台州学院学生评教管理办法》,对一学年中两次评教成绩排名都在末尾5%的教师,实行高职低聘。从2005年开始,对一学年中两次评教成绩排名都在末尾3%的教师,实行高职低聘,由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高职低聘不单独发文,仅在每年的职务聘任文件中体现。2007年上半年,学校首次启用了网络评教系统,顺利完成了学生评教的技术平台转换,并将总体评价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并列为一级指标,并重新分类梳理了18项二级指标,调整了指标权重,保障了评教工作的高效开展。同时,学校还将评教结果作为教师奖惩、职务晋升等重要依据。
(四)三级听课制度
听课制度是学校一贯坚持的一项教学管理常规工作。经过长期的工作经验积累,到2003年,学校出台了《台州学院关于健全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及补充规定,2007年又重新修订发布了《台州学院关于健全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台学院发〔2007〕162号),逐渐形成了全员听课制度。这一制度按照听课主体、功能可大致分为三个层面:一、校党政领导和校级教学督导听课。校党政领导听课,旨在促动全校上下重视课堂教学质量。校教学督导委员专家采用重点选择和随机听课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等环节,突出诊断性和指导性原则:一方面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另一方面发现好典型,推广好经验。二、中层干部和教辅人员听课。中层干部通过听课渠道深入教学一线,密切关注教学动态,把握工作的发言权、主动权。教辅人员听课的目的,在于强化教学服务意识,进行实地调研,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问题。三、专任教师听课。学校要求各教研单位开展全员听课,专任教师的具体听课时数由各教学单位自行规定。同时,鼓励青年教师开展学习性听课,争取早日站稳讲台;鼓励资深教师进行辅导性听课,做好传、帮、带工作;鼓励教师之间观摩评议,取长补短,营造浓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氛围。实践表明,通过听课、评课制度切实加强了教学团队建设,也有效促成了“人人都来关心教学”的良好风气。
(五)期中教学检查制度
期中教学检查是日常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教学工作的管理与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学校为规范期中教学检查,制定了《台州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若干规定》(台学院教发〔2003〕22号)。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情况、学风建设情况、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分校、院(系)两级进行,学校布置每学期检查的重点,院(系)组织先行自查,并对自身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改正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院(系)和学校分别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和了解教师教学和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各院(系)认真听取并综合各方面意见,做出书面总结,找出差距,提出措施,及时整改。
(六)学生教学状态信息员制度
2004年3月,教务处出台了《台州学院学生教学状态信息员工作暂行办法》(台学院教发〔2004〕6号)。5月,学生教学状态信息员制度正式启动。教学管理部门通过学生填写的《教学状态信息反馈表》,及时了解教师的授课进度、授课水平、调课停课及迟到早退等情况,加强了日常教学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教学管理的效率。对教师而言,通过学生反馈的教学信息,可以随时了解自己的讲课效果和存在问题,以便及时改进。
2007年,学校在软、硬件两方面着手改进学生教学状态信息员制度,以便切实提高了工作效能。一方面,在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教学信息平台,更新了信息反馈处理的技术手段。另一方面,印发了《台州学院教学信息员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台学院教发〔2007〕125号),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员队伍建设。
实践证明,这项制度为教与学架起了和谐沟通的桥梁,保障了日常教学秩序的稳定。同时也促进了教学思想观念的转变,有效地平衡了教学各方的权益,还为学生评教、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教学管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的佐证材料,成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