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二、学生的日常管理


二、学生的日常管理

(一)班主任工作。班主任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是班集体的教育者和管理者,对班集体的建设和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建校以来,学校在每个班级设班主任。1988年,学校在《台州师专教书育人工作试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中青年教师至少要担任一年的班主任工作,而且作为考核教师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并从1990年始实行班主任负责制。为了进一步规范班主任管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学校相继出台了《台州师专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台师专办字[1988]8号)、《台州师专班主任工作条例》(台师专字[1990]1号)、《台州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台学院发2003[183]号),明确规定了班主任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任用与管理、待遇、考核和奖惩等,使班主任工作走向制度化。经过多年的努力,班主任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时至2007年,已配备班主任241名。

(二)辅导员工作。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工作第一线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在基层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校一直非常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从1980年下半年开始,学校建立了政工干部例会制度,每周举行一次;早在80年代末就在党政联席会议上专门研究辅导员的配备问题。党委有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辅导员一起学习文件,交流情况,研究学生思想动态。2003年开始,学校还每年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论坛,提高政工干部的自身素质。1985年以来,学校相继颁发了《关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台州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等文件,明确了辅导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配备选拔和聘任、培养与培训、考核和奖惩、待遇、分流等问题。

2004年以后,学校对政治辅导员的编制重新按学校的实际情况予以配备:学生数在500名以内,按250:1计算;学生数500-1000名之间,按300:1计算;学生数超过1100名时,超出部分按400:1计算。时至2007年已配备辅导员34名(含专职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

(三)帮困助学工作。本着“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贫困不能就学或辍学”的思想,学校通过“缓、奖、减、贷、助、补、帮、捐”等多种渠道,关心和帮助特困生。(1)“缓”。即为缴费困难的同学建立“绿色通道”,让他们先报到、注册,办理学费缓缴手续,以保证学生不因缴不起学费而失学。(2)“奖”。即对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各类助学金和奖学金等。(3)“减”。即免去少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的学费。(4)“贷”。即学校专门成立了助学贷款领导小组,积极为贫困生争取国家助学贷款。(5)“助”。即勤工助学。既在校内设立了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又积极到校外企业拓展勤工俭学基地,还通过校团委设立的家教服务社团联系校外家教工作,让贫困生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来解决生活困难问题。(6)“补”。即困难补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临时特殊困难学生发放了各类经济补助。(7)“帮”。即“一帮一”结对助学。学校要求中层以上领导每人资助一个贫困生,并全面关心他们的学习、思想和生活。(8)“捐”。即捐资助学。如2004学年,台州在沪企业联合会的常务副会长、上海思达可家具公司董事长杨星定夫妇、江苏亚光光学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慈善总会、浙江远洲集团、台州市教育局关工委等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资助本校7名困难学生,捐款总计达7.7万元。

(四)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1984年11学校作出《关于奖励优秀学生的决定》,明确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和具体办法,并规定“凡获得优秀毕业生证书者,在现行政策许可范围内,毕业分配时给予优先选择工作单位的权利”。1985年—2007年,在二十三届毕业生中,共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1096名。1991年始,根据省教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增评省级优秀毕业生,至今已评出省级优秀毕业生5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