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设备管理工作
设备管理处成立于2003年4月,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仪器设备、一般设备采购和管理的职能部门。设备管理处现任处长陈英才,副处长杨健国。共有工作人员6名。
一、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一)实验室建设
截止1999年,学校共有实验室24个,设备总值379万元,实验用房3230平方米。1999年,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的文件精神,对实验室作了一次较大的调整,实验室从24个合并为5个,并加大了仪器设备的投入。2000年,学校搬迁至临海城东校区后,学校投入1872万元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实验用房面积也扩大到22966平方米,全校仪器设备总值达2170万元。2000年10月,基础物理、基础化学、基础生物等三个实验室顺利通过了省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合格评估;2007年12月,计算机综合、电子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和基础医学等五个实验室又通过了省级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合格评估。
2000年学校接受省教育厅组织的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以后,特别是台州学院建立至2007年,本校的实验室建设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其重点是新建或扩建了工科类专业实验室。至2007年底,本校共有仪器设备总资产10682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大型紧密仪器设备共107台件,总金额为3168万元。实验用房建筑面积71000平方米。学校又调整了实验室的管理体制,重新确认了24个实验室,组建了6个实验教学中心。2007年,制药化工实验教学中心获省教育厅省级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学校也开始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工作。
台州学院实验室设置一览表(截止2007年底)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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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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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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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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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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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物理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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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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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及其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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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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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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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化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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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测试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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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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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化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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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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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环境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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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生物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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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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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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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建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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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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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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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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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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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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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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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技能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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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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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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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综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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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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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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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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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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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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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综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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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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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综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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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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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综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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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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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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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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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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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计算机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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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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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验室的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确保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设备管理处于2003年全面修订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出台了《台州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台州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台州学院学生实验守则》、《台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台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守则》、《台州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台州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台州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台州学院物资采购暂行规定》、《台州学院一般设备管理办法》、《台州学院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台州学院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台州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台州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办法》、《台州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台州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台州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处理办法》、《台州学院危险品管理办法》等18个规章制度,同时还编制了《台州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在经过了几年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设备管理处又于2007年12月对其中的部分规章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改与规范,并补充了有关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管理办法,出台了《台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台州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台州学院一般设备管理办法》、《台州学院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台州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台州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处理办法》等,以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设备采购和管理
(一)设备采购
我校于每年年初组织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申报本年度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管理处根据学校经费预算和各学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具体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论证,然后形成了本年度的设备采购计划,报主管校长审批。根据台州市政府采购办的意见,我校的设备采购计划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其采购项目也编入《台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其中的批量设备由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采购,而比较专业的仪器设备则经采购办批准由我校自行采购。
对于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采购的设备,由我校提供其技术参数并协助采购;对于我校自行采购的设备,则在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通过二种方式进行采购:一是由校主管领导、纪检监察、设备管理处和相关使用部门人员组成的集体采购小组参加全国高教仪器设备展示订货会进行现场采购;二是由学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我校设备管理处还负责非设备类的采购招标工作,如图书、教材、学生保险、学生服装、学生公寓家具、新生床上用品、基建改造工程、食堂商铺经营等。
根据高等院校进口设备可享受减免税的规定,我校通过海关办理免税手续进口各类教学设备。2003年,通过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仪器设备33台(件),价值160787美元,2004年28台(件),价值174221美元;2005年25台(件),价值607440美元;2006年32台(件),价值633733美元;2007年32台(件),价值636320美元。
台州学院仪器设备投入统计表(800元以上)
(2004.9—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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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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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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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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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学年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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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设备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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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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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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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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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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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学期末设备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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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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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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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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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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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管理
我校的仪器设备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分四个档次。第一档:单价10万元(2003年以前为2万元)以上以及单价不满10万元但在国内比较稀缺的仪器设备,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第二档:单价在800元及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单独使用的仪器设备,为固定资产设备;第三档:单价在100-800元(不含800元)、耐用期为一年以上并能单独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耐用品;100元以下(不含100元)的,为二级学院自行管理仪器设备;第四档:单价在100元以下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设备属易耗品,由二级学院自行采购和管理。
我校新购设备的提货和到校接收工作由设备管理处负责。新到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10天内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对于验收合格的设备,设备管理处和使用单位要填写固定资产增置单一式三份(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处、计财处各一份),仪器设备的有关信息由设备管理处专人在一个月内统一录入计算机,并把设备帐单提供给使用单位,并由其管理人员负责核对,做好固定资产卡片,贴好标签。
学校的各种设备原则上不准借出学校,如外借需经设备管理处批准,校内出借,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即可。“公民”两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不准外借。校内设备的调拨统一由设备管理处调配,校外调拨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报台州市财政局审批。设备的维修,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确有困难的需向设备管理处办理报修手续,并由设备管理处负责联系厂家或其他维修人员维修。对于损坏、丢失的设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无使用价值的设备,在有关技术鉴定小组鉴定后,经设备管理处同意,由主管校长批准,并报台州市财政局审批后才能报废。
我校的一般设备由设备管理处统一采购、管理,一般设备包括行政办公设备、家具、桌椅。2000年以前,一般设备的总值只有499万元,到2007年,已达3429.8万元。
台州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统计表
(截止2007年底)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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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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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以上仪器设备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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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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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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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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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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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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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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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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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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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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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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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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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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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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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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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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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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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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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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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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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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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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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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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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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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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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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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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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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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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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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
2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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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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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8
|
2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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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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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
1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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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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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3
|
106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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