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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委会


第四节 妇委会

台州学院妇委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上级妇联的基层组织,并接受其工作指导。

1995年11月30日,召开校首次妇女代表大会,校妇委会正式成立。首届妇委会委员为方爱莲、林冬月、罗华、陈卫平、周澍、徐朝美、史晋徽7人。方爱莲任妇委会主任。

2004年1月4日,召开校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02人,听取了方爱莲主任所作的《围绕发展主题 展示巾帼风采努力开创我校妇委会工作新局面》工作报告。选举王秀萍、方爱莲、许蓉、李钧敏、张丽萍、罗华、徐元红等7人为第二届妇委会委员。方爱莲任妇委会主任,徐元红任副主任。

校妇委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妇女群众为宗旨。长期以来,校妇委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广大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建设的各项活动,并切实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把“三育人”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竞赛活动、“巾帼文明诚信服务竞赛”活动和庆“三·八”各种活动等为载体,深化“三育人”工作与促进女教职工岗位成才有机结合在一起,使全校女教职工的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凝聚力不断增强。

1998年开始,我校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率先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竞赛活动。全校先后设立了18个示范岗参赛单位,并制定了考核细则。物理系和体育学院2个参赛岗被评为“台州市巾帼文明示范岗”;2004年,体育学院参赛岗获“浙江省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

为深化“巾帼建功”活动,校妇委会先后开展了“巾帼文明诚信服务竞赛” 、“争创学习型示范岗”等系列活动;组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发挥女教职工的专长,为广大师生和社会提供各种志愿服务;举办“巾帼建功板报展”,以图文并茂的展板,展示各妇女小组及全校女教工的精神风貌和所取得的成绩。

在每年的“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校妇委会都因地制宜推出一些适合妇女特点的庆祝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活跃女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近些年来,校妇委会和女教工个人不断获得各级先进称号,为学校赢得荣誉。1995年,方爱莲获台州市“十杰女园丁”荣誉称号;1996年,校妇委会被授予台州市“先进妇女组织”;2000年,方爱莲获台州市“巾帼建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1年,陈卫平获台州市“巾帼文明标兵”荣誉称号;2001年,校妇委会被授予台州市“十佳市直机关妇女组织”;2002年,方爱莲被省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2004年,王秀萍老师的家庭被评为台州市绿色家庭;2004年,体育科学学院获“浙江省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